根据中央和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7月1日,结合中国共产党建党94周年纪念日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举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新疆分院院长张小雷、党组书记牟振江、副院长董云社、纪检组组长安尼瓦尔·买买提,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党委书记田长彦,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所长李晓、党委书记蒋同海,新疆天文台党委书记孙正文等领导及系统各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60余人参加签订仪式。
安尼瓦尔·买买提主持会议并指出,新疆分院系统各所、台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管者和责任追究对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发展规划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科研、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要争做新疆分院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新疆分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为“率先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在签订仪式上,张小雷、牟振江与分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所、台党政主要领导签订了个性化的《新疆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院分管领导分别与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签订了个性化的《新疆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新疆分院纪检组组长安尼瓦尔·买买提主持会议
新疆分院院长张小雷、党组书记牟振江与副院长董云社签订个性化的《新疆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分院分管领导分别与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签订了个性化的《新疆分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签订仪式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