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与各单位签订2013年各类目标责任书

新疆分院与新疆生地所签订精神文明创建责任书

新疆分院与新疆理化所签订精神文明创建责任书

新疆分院与新疆天文台签订精神文明创建责任书

新疆分院与分院幼儿园签订精神文明创建责任书

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一)

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二)

为进一步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做好中科院新疆分院内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新疆分院精神文明再上新台阶,根据自治区文明办要求,2013年1月9日,新疆分院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与各创建单位及处室签订《2013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不断增强各单位、各处室和部门创建积极性,创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要求各单位确保组织领导、人员结构、管理协调、资金投入、检查监督和奖惩激励六到位。

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傅春利按照自治区和中科院的要求,总结了分院系统一年来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分院系统节前安保工作作了部署。他指出,一年来新疆分院各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了科研生产正常秩序和职工家属的安定生活,这与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努力密不可分,随后兑现了安全责任奖,并要求各单位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开展节前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消除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中存在的隐患,保障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会上,新疆分院分别与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新疆天文台及分院直属各单位签署了2013年精神文明创建、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生产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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