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机关举办“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会议、自治区纪委2004年扩大会议和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工作(长春)会议精神,按照中科院新疆分院党组制定的《新疆分院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活动的安排意见》,2004年2月25日至26日,分院机关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机关全体职工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班。
学习班上,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傅春利同志做了动员讲话,他说,此次举办“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班”,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精神,通过两个《条例》的学习促进新疆分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充分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反腐倡廉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如何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求真务实的自觉性”、“以制度建设和创新来保证求真务实精神的落实”、“加强监督制约,形成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机制”。并就此次学习班提出了具体要求:1、提高对两个《条例》重要性的认识;2、加深对两个《条例》重要意义的理解;3、掀起学习两个《条例》的高潮;4、把两个《条例》的学习真正落到实处;5、严格遵守学习班的纪律。
学习班上,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同志在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活》,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慕绥新、马向东等案件透析》、《扭曲的人生——李真贪污受贿案剖析》、《反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基层部分)》、《为民书记——郑培民》光碟 。
学习班结束后,每个干部要写出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张贴在学习园地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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