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审计组完成对新疆分院幼儿园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根据《关于对新疆分院幼儿园实施财务收支审计的通知》(新科院审计字〔2015117号),新疆分院派出审计组, 20151012日至16日对分院幼儿园201011日至20141231日会计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采用就地审计的方式,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分院幼儿园实际情况,实施了抽查、询问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分院幼儿园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提前做好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工作。 

  1120日在新疆分院举行新疆分院幼儿园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汇报交流会,新疆分院纪检组组长安尼瓦尔·买买提,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审计处处长赵国栋,分院幼儿园园长王荣兰等参加了汇报交流会。审计组汇报了此次审计情况,安尼瓦尔·买买提指出,内审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希望幼儿园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及时防范风险,堵塞漏洞,为一线的科研工作者做好后勤服务,促进分院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新疆分院审计组对新疆幼儿园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情况汇报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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