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举办工会干部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工会法》的理解,提高各单位职代会代表对权力和义务的认识,加大源头参与和源头维护力度,切实保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2006年10月17日新疆分院工会委员会根据2006年工作安排,特组织举办为期半天的分院系统工会干部和职代会代表培训班, 培训班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干部学校教务主任、高级讲师廖江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的《工会法》和职代会代表权力和义务和职代会产生的历史背景、发展现状等有关知识做了精彩的报告。新疆生地所、新疆理化所、天文站、分院后勤、分院子校、分院机关、幼儿园共计有35人参加。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工会主席傅春利同志主持培训班开幕式并讲话,
傅春利同志在报告会致辞中强调随着中国科学院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会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工作重点乃至活动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抓好职代会的建设,确保职工的权利和利益,积极发挥工会的四项职能,切实抓好组织建设机制、维护权益机制、职工教育机制和民主管理参与机制的创新,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地贴近职工群众主体、贴近职工生活与工作实际,贴近科研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不断拓宽维权渠道,丰富维权内容,增强维权效应,就显得尤为重要。在2007年的工会工作中各所站及分院直属各单位工会不仅要在职代会建设、组织建设、维权机制、教育机制以及民主管理与参与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方面下工夫,同时也要成为各单位长远发展坚强的支持者、倡导者和发起者,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广大职工,来进一步体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要在所务工作的公开化,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及为创新科技成果、创新科技队伍、科技发展制度、建立良好的民主制度等方面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工作。
培训班结束时傅春利同志做了小结,对培训班组织的圆满成功给予肯定,希望工会干部和职代会的代表们能够充分利用所学到的知识,依据《工会法》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更好的为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中科院知识创新三期工程的顺利发展献言荐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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