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3日新疆分院工会委员会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理解,提高各单位职代会代表对权力和义务的认识,加大源头参与和源头维护力度,切实保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举办了分院系统工会干部和职代会代表培训班, 培训班特邀请了自治区工会干部马锦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职代会产生的历史背景、发展现状、代表权力和义务的有关知识向学员们进行了详细的讲授,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闭幕后,分院工会为全体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新疆分院工会希望工会干部和职代会的代表们能够充分利用所学到的知识,依据《工会法》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更好的为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职工说话办事,为中科院知识创新三期工程的顺利发展献言荐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