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具体体现,是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干部群众道德素质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今年三月,是自治区第七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新疆分院根据区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公民道德建设月”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和详细部署。
分院精神文明办以“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契机,利用各种传播途径,深入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橱窗和悬挂横幅标语,营造宣传氛围。同时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了“迎奥运、庆三八”长跑比赛。
为提高研究生公寓卫生环境,新疆分院开展了温馨寝室评比活动,制定了评比标准,组成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分院领导亲自挂帅。
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作一个好职工,在家庭作一个好成员,努力在全分院弘扬和树立道德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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