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圆满结束

 

调查登记表

调查统计表

调查汇总表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21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25号)要求,7月22日,新疆分院工会就做好我院开展全国劳模(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享受全国劳模待遇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摸底调查,至29日圆满结束。

调查包括劳模生活情况、基本信息、收入情况、就业情况、申报情况、住房情况身体状况、医疗情况、其他情况及是否存在配偶、子女失业、下岗、患病等困难。

在本次劳模调查摸底工作中,新疆分院工会高度重视,为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级工会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劳模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和进行省部级以上劳模现状调查摸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认真自查自纠,确保两项工作不走过场,按时完成检查和调查摸底工作;二是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摸底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专项检查和调查摸底工作,采用电话访问、走访看望等形式,点面结合,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查摸底结果全面、准确;三是健全档案,完善管理。要求所、台各级工会组织通过调查摸底,进一步健全劳模档案,实现劳模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及时动态掌握劳模的工作、生活和困难情况。认真梳理目前劳模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所、台党委汇报,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积极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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