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调试新设备,维修旧设备
更换照明设施 2013年8月8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健身日”。不断满足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快乐的生活方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新疆分院工会积极响应全国总工会关于“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精神,在开展好“全民健身日”职工文体活动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购置各类职工健身器材来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增强体魄,促进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 9月4日,新购置的一批健身器材全部到位,经安装调试后,已投入使用。本次购置的跑步机、腰部按摸器、健身自行车、划船器以及经维修后重新使用的健身设备共计14台,在满足广大干部职工健身的同时,对推动新疆分院机关《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深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给健身者提供更好的健身环境,新疆分院工会将场地的照明设施再次进行了更换,并重新购置了六副乒乓球拍,保障了乒乓球爱好者的使用。另外,为保证职工及运动员训练和比赛后能随时就近冲凉洗澡,将洗浴间进行了整修。本次设备购置和健身房维修工作,新疆分院工会共使用经费2.5万余元,充分体现了新疆分院践行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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