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 25至26日,院ARP项目验收小组由组长吴戎带队,对新疆分院、新疆物理与化学技术研究所、乌鲁木齐天文站、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五个单位的ARP项目所级系统(一期)实施工作情况进行了验收。各单位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ARP所级系统人力资源、薪酬、财务、资产、科研项目、电子政务、IT模块的业务骨干参加了验收会。验收小组依据《ARP项目所级系统(一期)实施工作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了分院各单位ARP所级系统实施情况报告、现场检查了ARP所级系统各模块的实施和应用情况、查阅了ARP相关管理制度的文档,并实地考察了ARP系统运行环境。经验收小组认真讨论,认为:1、新疆分院各单位领导对ARP系统实施工作十分重视,所级系统实施各节点的任务已完成;2、所级系统各模块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步,数据质量基本做到了完整、实时、真实、准确,绝大多数用户操作比较熟练;3、系统运行环境、权限控制和维护流程符合院的统一要求,服务器配置满足系统运行与安全需要,IT人员具备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能力;4、院所数据畅通,已顺利完成IRC数据抽取,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院所公文信息交换;5.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所级系统各模块和IT运维与安全保障的管理制度与流程。验收小组特别对新疆分院各单位整体较早实现ARP系统与实际业务同步表示肯定。
验收小组还针对目前ARP系统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新疆地区共性问题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细化制度中各模块协同工作的相关内容;2、文书档案系统的分类库应维护完整,公文的种类设置尽快调整正确;3、加强培训,保证各业务模块用户熟练操作,进一步提高IT运维能力,完善补丁和备份运维记录,保证系统持续稳定的运行等。
经评议,验收小组认为,新疆分院各单位ARP所级系统实施工作符合验收规范,达到了正式运行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新疆分院院长张小雷,分院党组书记傅春利及其他参加验收的各单位领导对验收小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对新疆分院各单位整体通过验收表示祝贺,对ARP全体实施人员的协同努力给予赞扬。认为通过验收,使新疆分院对ARP项目的前期工作有了清楚的认识,看到了不足,找到了差距。针对遗留问题,我们将尽快落实方案,解决问题,通过ARP项目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和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使ARP项目在科研管理中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