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中科院与自治区新一轮全面科技合作奠定扎实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十一五”的全面科技合作,根据分院党组2006年工作安排,计划全国两会期间在北京签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书》。对此,新疆分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起草了《科技合作协议》文本、广泛征求有关厅局意见、《科技合作协议书》的修定等各项工作。
2月27日分院院长张小雷、党组书记傅春利、院地合作处处长扬德刚陪同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靳诺一行专程前往中科院商议有关事宜。
2月28日,中国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在中国科学院机关会见了新疆自治区主席助理靳诺一行,就中国科学院与新疆自治区科技合作事宜进行了商谈。
白春礼首先对新疆自治区领导的来访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回顾了近几年来中科院和新疆科技合作简要历程和取得的丰富成果。多年来,中国科学院实施的“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针对新疆的区情设立了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并多次组织了高层次重大战略咨询活动,为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科技服务。同时对新疆多年来对中科院科技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白春礼指出,中国科学院三期创新期间要加强与地方的科技合作,中科院与新疆要不断加强和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务求实效。
靳诺首先表达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亲切问候,并表示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与中科院的科技合作,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为促进新疆科技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双方还就中科院与新疆科技合作协议与签约仪式相关事宜进行了商议,并决定3月17日在北京签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书》。
院办公厅主任蒋协助、院地合作局局长赵勤、新疆分院院长张小雷、书记傅春利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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