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院科技字[2008]57号
中科院各有关单位:
中科院从2007年开始实施“科技支新工程”,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孵化的项目,目前第一批项目已通过专家论证待院地合作局批复。
经院地合作局同意,从即日起开始征集第二批“科技支新工程”项目。请各单位按照“中国科学院科技支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中国科学院科技支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地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支持类型、范围和“四不一先”原则组织项目,并按照对项目的要求和条件准备申报材料。
项目受理单位为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先行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进行初审,然后报送正式申请书A4纸一式6份。“科技支新工程”项目申请书可从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网站(http://www.xjb.ac.cn)中“院地合作”—“科技支新”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杨德刚 姬存宇
电话/传真:0991-3835178 3838726 3835229(c)
E-mail:jicunyu@ms.xjb.ac.cn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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