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与新疆分院举行科技合作座谈

7月14日,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与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举行科技合作座谈会,双方就建立全面合作事宜进行对接和商讨。

新疆分院副院长吾满江·艾力主持座谈会。他表示,新疆分院作为中科院在新疆的派出机构,十分重视推动与地方政府的科技合作。近年来,新疆分院通过组织实施“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科技支新工程等项目,深入广泛地推进了院地合作事业,使中科院中东部科研院所的人员在合作中了解了新疆的资源状况和产业状况,为进一步开展科技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驻区科研机构,新疆分院也十分愿意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在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计划等方面开展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

乌鲁木齐高新区区委常委、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马名杰说,自治区党委、政府着眼于全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现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做出了乌鲁木齐高新区与新市区“区政合一”的重大战略决策,使高新区未来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扩大、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作为全疆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还肩负着服务人才、培养人才、推动创新的使命,希望重点依托中科院人才、技术和信息等优势,以技术研发、项目引进、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为支撑,实现“科技兴疆、共同发展”的目标,大力推进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速发展。

座谈会上,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副处长王国平介绍了新疆分院开展科技合作的情况,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多副所长雷加强、新疆天文台党委书记孙正文、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科研处副处长丁景全分别介绍了各单位科技创新工作。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产业发展局、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服务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产业科技、人才引进与服务、企业孵化和政策研究等方面的情况及合作需求。

本次座谈会建立了双方开展合作的密切联系,为进一步协商各个领域的合作细节奠定了基础。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将签订科技合作协议。

参加座谈会的还有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组织人事处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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