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系统各单位全部实现用ARP发放工资

经过人事、财务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新疆分院机关及各研究所、站自2006年4月1日起全部实现用ARP发放工资。这个月,每个职工手上拿到的工资条虽然和原来相差不多,但是,工资条上数字的意义已经大不相同了。而理化所自2006年1月1日起就已经实现这一目标。
用ARP所级系统实现职工工资发放,经过了校对工资单人数、核对工资项金额、平衡对应科目账户、传送银行报盘、过账到总账等过程,它是衡量一个单位ARP是否成功上线的一个重要标志,它意味着ARP系统内财务模块与人力资源模块实时运作的对接,意味着组织内“财”与“人”统一,这正体现了ARP项目管理工作协同化、信息资源共享化的管理理念。ARP系统发放职工工资的实现,带动了ARP其他管理模块的正常运转,同时为“外挂系统”的启用打下了良好基础,为顺利实现新旧系统切换运行的节点目标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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