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系统两个岗位又获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文明岗”称号

  今年1月,根据区直机关《关于申报创建2014年自治区、区直机关级“巾帼文明岗”的通知》(新直妇字﹝20141号)文件精神,新疆分院女工委经认真研究,决定申报新疆特有药用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实验室和新疆天文台综合办公室为2014年区直机关“巾帼文明岗”。3月,经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定,同意以上两个集体为区直机关级“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新疆分院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 

  创建过程中,两个单位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学习借鉴创建经验,提高创建水平;激发职工学习业务热情,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创新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全体职工以高度热情和主人翁精神积极投入工作,特别是广大女职工在岗位上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树文明新风、展巾帼风采、做文明使者、创优质服务”成为女职工的奋斗目标。新疆分院女工委平时加强对两个创建单位的督促、指导,并组织参观学习,切实提高创建水平。 

  79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工委第四督导组一行四人来到新疆分院,对2014年自治区区直机关级“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对两个单位的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创建工作扎实细致,活动内容丰富,资料准备齐全,同时对创建工作也提出了很好的改进意见。 

  1128日,两个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区直机关2014“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汇报会。经过129-15日的公示期,1216日区直机关下发文件,正式通报新疆分院系统两个岗位为区直机关“巾帼文明岗”。 

  得知此喜讯,大家纷纷表示,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新目标、新举措,提出新标准、新要求,努力创新,达到创建促业务发展、以发展促创建成效的良好态势,促使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新疆科技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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