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自治区第十三指导检查组工作会议之后,中科院新疆分院根据会议精神,于11月21下午召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点安塞县调研时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符强同志在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韩勇部长在部署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自治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关于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并结合《中科院新疆分院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就如何实施好第二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了研究、部署。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傅春利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对如何做好第二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提出了7点工作要求,并提出了工作时间表:
1.11月20日――26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组织生活会。分院、研究所、站采取座谈、问卷等形式就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科技工作方面;党性、党风、党纪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
2.11月27日――31日,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发言材料。分院、研究所、站领导班子成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发言材料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单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3.12月1日――5日,各单位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分院、研究所、站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其中,12月4日召开分院党组民主生活会。
4.12月6日――12日,各单位分别完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学习调研、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分院、研究所、站分别形成本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5.12月15日――19日,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认真组织群众评议。群众评议要注意吸收党代会代表、职代会代表、基层单位和科技人员参加。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公开。
6.12月22日――31日,修改分析检查报告并上报。分析检查报告在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经党组(委)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进一步修改完善。研究所、站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报分院党组征求意见,并根据分院党组的意见修改后报分院党组;分院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报自治区第十三指导检查组征求意见,并根据自治区第十三指导检查组的意见修改后报自治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科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会上,新疆分院党组还向各单位下发了《中科院新疆分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为开好分院民主生活会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