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举办劳动法规培训班

随着知识创新工程的深入开展,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系统人事制度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职工身份已完成向聘用制的转变,各单位向社会合同聘用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也在逐渐增加。为了在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规范合同用工,切实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切身权益,新疆分院于6月19日举办一期劳动法规培训班,邀请新疆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自治区法学会理事、自治区法制宣讲团成员陈彤老师为分院系统干部职工讲授《劳动合同法》的知识。

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傅春利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对分院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和落实《劳动合同法》提出了要求。他说,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用人单位一定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领会,单位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努力吃透《劳动合同法》的新内容、把握新规定、领会新精神,提高运用好这部重要法律的能力,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做大做强研究所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陈彤老师的讲课涵盖了《劳动合同法》的时代背景、立法宗旨、精神实质以及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等内容,使学员对《劳动合同法》的精髓和基本精神有一个比较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新疆分院系统各单位领导、管理干部、课题负责人及部分职工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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