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关于开展自治区网络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23〕263号)有关要求,现对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者,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反映。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分院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胡伟杰 联系电话:13319885635
电子邮箱:wjhu@ms.xjb.ac.cn
附件:自治区网络安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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