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支撑乡村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2024年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内容,现开展2024年度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4年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须知
1.项目申请人须按照项目指南的支持内容和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2.推荐单位应结合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认真遴选推荐,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3.项目申报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4.申报项目受理后,无特殊情况外,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与推荐方式
1.推荐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未经推荐的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
2.请推荐单位在《可研报告》、《预算书》中签署意见,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可研报告》和《预算书》(纸质版一式11份)反馈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并将《可研报告》和《预算书》、PPT电子件统一发送至邮箱。
四、有关要求
1.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荐、审核符合地方需求的项目,切实发挥新疆分院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的示范效应。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办发〔2022〕19号)、《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与弄虚作假。
附件:2024年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乡村振兴科技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联 系 人: 李申 13579850382
邮 箱:lishen@ms.xjb.ac.cn
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