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院系统两个单位创建2014年自治区区直机关级“巾帼文明岗”

  3月10日,自治区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下发文件(新直妇字〔20146号), 按照《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文明岗”创建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今年区直机关各厅局共有89个集体申报创建2014年自治区、区直机关级“巾帼文明岗”。经自治区直属机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定,同意60个集体为区直机关级“巾帼文明岗”创建集体。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综合办公室、新疆特有药用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实验室(新疆理化所)名列在其中。

  这是新疆分院系统在去年获得3个自治区区直机关“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基础上,又一次申报成功。分院女工委将继续指导新创建单位开展工作,并组织前往成绩突出的兄弟单位学习,在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巾帼文明岗”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各项工作整体上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