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站党委、分院机关党委: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意见>>(新党发[2008]15号)的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为切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和范围
分院系统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造福人民”为活动载体,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发展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长治久安固根本、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广大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推进知识创新工程深入发展方面来。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
三、开展实践活动要达到的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进一步统一对新疆反分裂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按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本单位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检验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首先要看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是否下了真功夫,看对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的理解和把握是否有了新提高,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敏锐性、坚定性、自觉性是否有了新增强。
2、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进一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