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科院7月15日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动员大会精神,按照《中国科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实施方案》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等要求,结合新疆分院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新疆分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傅春利  新疆分院党组书记
    副组长:
             张小雷  党组成员、院长
             董云社  纪检组长、副院长
    成 员:
             田长彦    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党委书记
             蒋同海    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
             孙正文    新疆天文台党委书记
             高长春  新疆分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四级职员
   办公室主任:高长春(兼)
   副主任:    赵国栋(分院纪检组副组长)


二、活动准备
    7月下旬至8月下旬,新疆分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动员大会精神,按照《中国科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


三、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1. 动员部署。8月下旬,召开新疆分院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通过工作部署和思想动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科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新疆分院党组书记傅春利同志作动员讲话,中科院督导组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填写并回收评议表,会后中科院督导组与分院、研究所台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谈话。
    2. 组织学习。8月下旬至9月上旬,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调查研究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廉政准则、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党贯彻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和有益经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有关学习材料以及先进人物事迹等。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解决好模糊认识和思想障碍。
    分院党组、研究所台党委重点抓学习、抓调研,把中央和中科院党组精神学深吃透,做好表率。各单位、各部门针对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开展基层调研、工作交流,加强学习,切实改进作风。9月中旬,分院党组将举办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会,要求分院系统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科研骨干参加学习。
    3. 征求意见。9月中旬,分院、研究所台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并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和相互谈心等方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 对照检查、深刻剖析。9月下旬开始,分院、研究所台党组(委)和党组(委)成员(委员)针对群众意见,对照党章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12项要求”,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工作职能职责,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按院要求报送研究所台、分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中科院督导组。
    2.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互相批评,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分院党组、研究所台党委在10月中旬,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委)成员(委员)围绕对照检查材料和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认真剖析自我,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
    3. 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10月中旬,分院党组、研究所台党委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五、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 制定整改方案。10月中下旬,结合民主生活会情况,分院、研究所台党组(委)及各部门针对作风问题和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10月底,分院党组、研究所台党委将整改方案、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报中科院督导组,各部门整改方案、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上报分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 进行集中整改。11月上旬,分院、研究所台党组(委)及各部门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集中整改的重点工作有:(1)对整改方案中能马上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落实;(2)监督和检查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3)对分院、研究所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的情况进行自查。
    3. 加强制度建设。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落实整改的同时,分院党组、研究所台党委进一步完善若干长效制度,包括:(1)出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院党组“12项要求”实施细则;(2)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3)进一步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办法和举措。
    4. 召开总结大会。开展评议总结。11月下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与测评工作,召开分院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分院、研究所台党组(委)和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总结报告一并报中科院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