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质量 树立品牌--新疆分院加强对“西部之光”项目的管理和评审

自“西部之光”项目实施以来,中科院新疆地区研究所认真抓好项目的审查、申报、评选和人才的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批年轻、高学历的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成为西部大开发和知识创新工程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在推动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分院1996年以来,共获“西部之光”资助项目45项,经费总额631万元(其中自治区拔款65万元),共资助在读博士60名,25人已获博士学位。得到资助的项目主持人有40人留新疆工作,成为学科带头人,其中在所、处级领导岗位的有17人,获自治区优秀专家7人,担任博士生导师11人。资助的博士有2/3留在新疆工作。
“西部之光”项目从开始实施时就引进了竞争机制,在项目的评选上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项目评审委员会不仅有分院系统的专家,还聘请了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科院的专家教授,外聘专家占评委会的1/3。项目申报者以分院系统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同时吸引了新疆大学青年科技人员参加项目申报,促进了新疆分院系统青年科技人员与地方科技人员的交流和学习。经过多年的运行,“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影响逐步扩大,日益引起地方高校和科研单位的关注。
“西部之光”项目主持人均为研究所和大学青年科研骨干,年纪青、学历高,他们通过“西部之光”项目的启动准确地把握了自治区经济发展急需的研究方向,通过项目支持确定了专业发展领域,并以该项目为起点争取到了大量的国家、中科院、地方的经费支持,锻炼和凝聚了一支年青的科研团队,在研究所知识创新研究领域和大学科研工分中占领了一席之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促进了研究所和大学科研力量的代际转移和交替。从已通过专家终期评估的1996,1997、1998三年项目执行情况看,整体效果显著,一批项目负责人已成为研究所创新工程的主要力量,成为大学的青年骨干。目前大部分“西部之光”项目主持人均入选自治区优秀专家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为保证“西部之光”项目高质量,树立“西部之光”在新疆的品牌效应,新疆分院加大对“西部之光”在研项目的跟踪检查。通过对项目列表分类,跟踪查问和个别检查、集中评审,对不同执行期的项目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执行不顺利的项目及时了解,提出要求,确保按期完成。
2003年5月15日,新疆分院集中对2000年、2001年立项的15个“西部之光”项目进行评审检查。除2名项目负责人出国、出差未参加评审外,其余13个项目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其中“CLA系列产品研究与开发”、“微波烧结制备低B值NTE热敏电阻材料”、“新疆旅游规划支撑理论及其实证研究”、“新疆重大工程沿线生态规划与恢复重建技术研究”、“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的研究和应用”等项目完成进度良好,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评委给予较高评价。在检查的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分别有多篇论文发表并被引用;分别获得多项专利;有的项目研究成果已在实际工作中应用;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多数项目组均已组成了一支素质较高、搭配合理、有一定战斗力的青年团队,并为研究所和社会培养了一批博士、硕士研究生。